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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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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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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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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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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控制价。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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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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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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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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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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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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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15分
项目管理机构(B):20分
技术能力(D)
财务能力:15分
机械设备:0分
业 绩:30分
履约信誉: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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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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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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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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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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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评审: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有效投标价确定:
有效投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控制价的评标价为有效投标价。若大于招标人控制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小于招标人控制价的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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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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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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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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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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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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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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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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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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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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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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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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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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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4~5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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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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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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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4~5分;
(2)对本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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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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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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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4~5分;
(2)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3~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起评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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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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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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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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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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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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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6分;
(2)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均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
(3)每担任1个类似项目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加1分,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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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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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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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总工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6分;
(2)总工程师及备选总工程师的累计类似工程经验均在15年以上的,加2分;
(3)每担任1个类似项目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1分,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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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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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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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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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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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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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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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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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要求时,得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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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2亿元基础上,每超过1亿元(尾数不计)加
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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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三年年均完成营业总收入在25亿元基础上,每超过5亿元(尾数不计)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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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近三年连续盈利加2分。否则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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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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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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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在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得18分;近五年内(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成功地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在满足最低资格审查标准基础上,水泥砼(或沥青)二级公路以上(含二级)路面(新、改建或改造或大修)里程每超过15km(尾数不计) 加1分,最高加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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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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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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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等级分值(10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份得分分别为10、9.5、8.9、7.3分。
注:
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的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而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一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③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履约情况(10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若自2016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4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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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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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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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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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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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l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及不能继续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存信封。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5名(不少于3名但不足5名的,按全部实际数量)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
(三)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按照第二信封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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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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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款表述为:评标价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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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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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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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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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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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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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委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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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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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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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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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当一家以上投标人评标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招标人可采用按招标文件规定认定的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 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由评标委员会时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认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3.5.1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全部投标。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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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评标办法” 前附表是“评标办法”正文的响应内容的补充、细化,投标人应结合“评标办法”正文和“评标办法”
前附表两部分内容仔细阅读“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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