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已由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发布本项目疆内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招标
第三合同段:达坂城区2017年通村油路工程第三合同段(王家庄村八队至月牙湾村)施工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等级及规模:四级/2.50667km,工期:2017.8.01-2017.12.15。投标保证金14万元。
第四合同段:达坂城区2017年通村油路工程第四合同段(王家庄村八队至月牙湾村)施工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招标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及沿线设施及其它工程,等级及规模:四级/0.560Km,工期:2017.8.01-2017.12.15。投标保证金8万元。
2.2施工监理招标
监理招标:达坂城区2017年通村油路工程(王家庄村八队至月牙湾村)监理等级及规模:四级/3.06667km,施工工期:2017.8.01-2017.12.15,驻地监理组人数:3人,投标保证金:2万元注:投标单位以现金、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四合同段施工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报名单位需均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肆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乌鲁木齐范围内)不少于二项(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丙级以上资质;报名单位需均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且具备近三年(2014年1月-2016年12月)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体现施工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新建或改建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施工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13:30时,下午 16: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表、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套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施工3000元/套,监理1000元/套,施工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7月18日11:00时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7月20日11:00时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6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1: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2017年7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有效转帐支票或电汇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交至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新疆经济报上同时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交通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古城新街
邮政编码:830000
联 系 人:哈里
电 话:0991-59190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7号公寓楼9楼邮政编码:830003
联 系 人:刘丽华 许琴
电 话:0991—3678303 13579982939 18899187932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交通局
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