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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伏羲大街提升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新乐市伏羲大街提升改造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项目投资科【201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新乐市伏羲大街提升改造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项目投资科【2017】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乐市伏羲大街提升改造
2)建设地点:新乐市伏羲大街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完成新乐市伏羲大街提升改造二次深化设计。
4)工期:设计施工3个月,绿化种植2018年1月底完成。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6)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13日下午17:0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开标现场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午 09时 00 分,地点为 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新乐市长寿路
联系人:周青 
 联系电话:0311-85191880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联 系 人:秦芳 
电    话:0311-67305558/9-8025  13603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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