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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环资核字【2012】11号批准建设,以唐发改招2012-136核准招标方案,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环资核字【2012】11号批准建设,以唐发改招2012-136核准招标方案,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函【2016】73号同意延期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工程总包合同价款中的暂估价设备采购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市【2015】19号中的规定,招标人为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暂估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3建设规模: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暂估价设备采购;
2.4合同估算价:约401.94万元;
2.5标段划分:本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供货期:合同签订接招标人书面供货计划单通知后20日内交付合同货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唐海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暂估价设备的供货、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所采购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间为2017 年7月11日 8:30 至 2017 年 7 月 17日17:30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017年7月10日

特别提醒: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冀建法〔2015〕27号)”,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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