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天台县城东农贸市场及农民公寓改线配电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TZGCZH(GK)20170823-1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 |
工期要求 |
1 |
天台县城东农贸市场及农民公寓改线配电工程 |
天台县城东农贸市场及农民公寓改线配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箱式开闭所安装、高压电缆分支箱安装、高压电缆敷设、电缆保护管敷设、混凝土杆拆除、架空线拆除等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
天台县 |
18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本工程预算价为:¥2802785元。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机电专业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超出有效期的无效);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以来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以来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以来未发生被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7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8如浙江省外企业需在工程所在地市域范围内设有固定的具有工商登记的服务网点。(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采取授权、委托、挂靠等形式的服务,不接受服务采用合作形式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9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来具有承包完成相关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_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①企业介绍信;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仅指浙江省外企业);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⑥报名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外,其它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招标代理部(台州市椒江区永宁南苑40幢8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未在以上指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若采用电汇、转帐付款方式,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至代理机构(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单位开户名: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椒江下陈支行
银行帐号:5302 5388 1200 01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月 23 日9时30分,地点为台州市客户电力业扩报装工程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心)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13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天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永宁南苑40幢8号
邮编: 318000
联系人:褚悦如
电话: 0576-88666678、15257601551
传真: 0576-88666678
电子邮件: 2536331550@qq.com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椒江下陈支行
账号:5302 5388 1200 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