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青河县2017年“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第七批、第十二批)已由新民办发[2017]27号文、新民办发[2017]33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青河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青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疆内公开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计划工期2017年8月6日至2017年10月31日,共计87个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次划分为施工三个合同段,共24.42407公里。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具体合同段划分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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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 段号 |
县市 |
项目名称 |
性质 |
规模 |
公路 等级 |
主要工作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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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合同段 |
青河县 |
青河县阿亚克阿克喀仁村、科克塔斯村、呼尔森村、塔拉特村、库伦托别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5.45700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交通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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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合同段 |
青河县 |
肯莫依纳克村、达巴特村、杜尔根村、拉斯特村、阿克郎克村、乔夏村、布鲁克村、塔斯托别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9.58921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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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合同段 |
青河县 |
喀依尔根村、喀拉沃楞村、阔斯阿热勒村、玉依塔斯村、夏尔克塔斯村、库木哈仁村、唐巴勒玉孜尔村、阿克加尔村、阿尕什敖包村道路建设项目 |
新建 |
9.37786 |
四级 |
注:项目具体合同段划分、招标范围及详细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至 14∶00,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3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18区原物资局综合楼4楼)处购买施工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合同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预备会
5.1 招标人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01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地区公-安局办公楼5楼)。请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使用汉语编制,二套正本,三套副本)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一合同段应提交叄万元人民币(¥30000元)投标担保,第二合同段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投标担保,第三合同段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50000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阿勒泰地区交通运输局网站、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阿勒泰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青河县城
联 系 人:努尔兰
电 话:0906—8821384(办) 手机:18997510019传 真:0906—8821384
邮 编:836299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18区原物资局综合楼4楼办事地址:阿勒泰市解放路18区原物资局综合楼4楼联 系 人:祝青萍
联系电话:18999454578
传 真:0906—6265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