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MGCH2017-16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招标人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2、建设地点: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
3、建设规模:见招标清单。
4、计划投资额:约80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合 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通告并告知建造师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进入赤峰市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参加,缺一不可。
4.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证(必须为公有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4.3赤峰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外进施工企业备案证书方可报名,备案所需材料可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下载。
4.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资格复核
6.1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携带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公有制中级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纳手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6.2投标资格复核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4日17时。
6.3复核地点: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
联 系 人: 赵仕超
电 话:1880476515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10室
联 系 人:霍永建
电 话: 0476-8425999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