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029号开标时间:2017-07-26所属行业:标讯类别:资金来源: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所属地区:第 1 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延第029号
开标时间:2017-07-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

1.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40万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阳区将口镇将口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施工图上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2478437元;

1.5工期要求:工期为 10月20日前主体工程要完工,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 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 > <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 闽建筑函="闽建筑函" 号="号" 规定="规定" />

2.3. 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2.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2.7. 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 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 11日至 2017年7月 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5时 00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阳区人民西路建盏文化街二楼35号店购买招标资料,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 注明“闽营招〔2017〕延第029号”投 标保证金”字样;(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南平市施工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4)银行保函;(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7720705251225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营招〔2017〕延第029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26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将口镇建崇路37号,邮编:354200

电话: 13950652492,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西路建盏文化街二楼35号店,邮编:354200

电话:0599-6156888,

联系人:陈女士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