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求是路周边室外消防配套工程(第二次) |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11:4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车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7407559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曹老师 274038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建交中心1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旭 022-23611619-806 | ||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求是路周边室外消防配套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TDHQ20170005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40755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求是路周边室外消防配套工程(第二次)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706/t20170629_845349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致各投标人:
1、问:室外管道与室内管网连接是否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与室内管道连接的界限怎么界定?室外电缆进户预留多少米请明确?
答:包含,室外管道连接至各楼出墙外的出户管道,清单中已包含法兰盘;室外电缆进户后接入相应低压配电柜,清单中已包含电缆头制作、安装,其中的弱电线缆需连接至各楼出户位置的出户接线箱。
2、问:关于开挖出地面土石的清运由谁负责,还是有指定地点堆放由其他单位进行处理,请明确?
答:余土外运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
3、问:招标文件第10页中,“(7)资信评审内容: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建筑便函[2017]44号中的等级评定结果”,此等级评定结果是关于总承包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我司不涉及此项,是否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答:本工程不适用。
4、问:招标文件第10页中,“(7)资信评审内容: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不良信用记录”,请问需要以何种方式体现在投标文件中?是否为两个平台的截图?
答:投标人自行拟定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问:外网电缆与室内线缆的接点设置在哪?
答:室外电缆进户后接入相应低压配电柜,清单中已包含电缆头制作、安装,其中的弱电线缆需连接至各楼出户位置的出户接线箱。
6、问:在施工图管线敷设的路由中,会遇到树木及草坪,是否包含在本次施工内。
答: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开挖破坏树木及草坪,如确实无法避让,树木移植由校方解决,草坪需自行考虑恢复。
7、问:请明确下述表格中的合计指的是投标总价吗?投标价格为综合单价?还是主材单价?
答:表格中的合计指环保产品金额的合计。投标价格为综合单价。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此更正公告后,将“更正公告确认函”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更正公告确认函”扫描件于2017年07月12日下午17:00前发至zbb@mzba.net.cn邮箱。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老师 2740384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建交中心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旭 022-23611619-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