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智能监测系统采购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625
1.招标条件
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呼交发﹝2015﹞2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招标人为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现对该项目的智能监测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S40海拉尔机场路连接线一级公路K6+428.5路面边缘处,终点K3+324.03与滨州铁路框架桥通道衔接,路线全长3.324km。全线新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加长利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新建公路与公路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
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整体式路基,路基标准横断面:0.7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分离式立交桥宽度:2×(净11.0米+2×0.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桥涵均为1/100.
2.2 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时间起60日完成所有工作。
2.3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智能监测系统采购安装施工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采购及安装,主要工作内容:(一)信号灯系统、(二)闯红灯抓拍系统。该系统需要接入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海拉尔大队现有智能监测系统平台。
主要设备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2.4本项目控制价上相为:60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②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③项目负责人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3.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针对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投标人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http://www.nm.jcy.gov.cn/)网站进行办理)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网上在本项目公告附件(公告最下面)自行下载招标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于开标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公告变更栏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 评标办法
5.1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8 月 2 日9时30分,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授权书格式自行填写)(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手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且开标结束后返还)及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开标计划板块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证件(本款以下所要求证件必须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确保密封的完好性)并在所有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记“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工程信号灯采购安装施工、※※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相关资料证件将在本项目评标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退还):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若采用网银转账提交带有银行电子印章的网上截图);
(4)项目所在地(呼伦贝尔市境内)检察机关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或未按7.2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
8. 投标保证金
8. 8.1 投标保证金额:12000元;
8.1.1账户信息及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8月2日9时00分。
8.1.2递交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行 号:104196003112
账 号: 154043590442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或转入指定账户(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招标编号。
8.2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电汇或现金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担保。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
招标人不收取缴纳履约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S40海拉尔机场路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火车站街8
邮 编:021008
电 话:0470-8343633/18747061133
联 系 人:文先生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O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