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930170009-009 | 所属地区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 工程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 | ||
| 建设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
| 工程地点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采购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 ||
| 联系人 | 张献 | 联系方式 | 0317212109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7-12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7-18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7-12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7-18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 ||
| 内容 |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700360545-1-8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沧州市孟村县集中供热项目,热源厂位于县城东侧,S302国道南侧,厂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0亩,总体建设规模为4×29MW燃煤热水房。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29MW燃煤热水及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2台位置。 本次招标本着“技术成熟、设备先进、结构合理、运行稳定经济可靠”的原则,对孟村县集中供热项目热源厂工程输煤系统内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供货商应提供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及配套的电气控制设备(保证设备就地控制,部分应有远传的功能)、全部附件、紧固件及备品备件等,并负责系统设备的安装及管道连接。装置所用压缩空气由厂区压缩机房提供,本系统不再设置压缩空气制备系统。 三、供货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毕。 四、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台套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供货和安装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要求的销售业绩原件。 4、申请人报名须持上述相关要求的原件和上述1至3款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30314102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联系人:张献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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