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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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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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均出具),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勘察、设计以纸质资料为准(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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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建造师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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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项目负责人以纸质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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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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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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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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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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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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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查询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 |
网站打印页(由招标代理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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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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