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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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2015-440116-70-03-011537批复单位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
  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2015-440116-70-03-011537
  批复单位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同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2015-440116-70-03-011537批准,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42901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20-82212455-29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国际生物岛。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化单元四期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开发区生物岛内。总建筑面积169176平方米,占地面积42392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地上11栋19层,大堂高度层高5米,层高4.5米,建筑面积约为127176平方米,主要用于科技研究、产品开发及配套项目(办公、会议展览、餐饮、商业娱乐),建成后约为30家以上企业服务。 本工程项目建安费估算为:91900万元。 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设计(含勘察)与施工工作。 2.1勘察部分 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等勘察工作。按《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及《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线平衡设计、深化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含永久供电等)、弱电(含智能化等)、通风、空调、消防、幕墙、人防、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市政给排水、景观、路灯、室外广场、停车场等工程专业设计、与原有建筑物结构和工艺衔接设计;(2)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的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如有)、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3)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4)负责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5)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6)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业主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7)竣工图纸审核盖章。 按照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开展设计工作,提交绿色建筑设计专题报告(包括本项目采用不低于绿色二星标准进行设计的论证报告及造价分析),确保达到绿色建筑按照绿色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设计费中包含本项目绿色建筑二星申报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编制实施保障措施。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2.3施工部分 (1)土建工程: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围墙等; (2)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配电工程等),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等, (3)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全力协助及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6)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7)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7  月   21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萝岗)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 5.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业绩要求: 8.1施工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且中标金额等于或大于3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②业绩等级的认定参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执行。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事务所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 )“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注:①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一(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费用。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1900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在5%~8%(不含5%,但包含8%)自报下浮率;设计投标基价限价为2217.91万元,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110元/米。 2、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察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110元/米。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工程测量费最终以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参照中设协字【2016】89号文件(若合同实施期间,广州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颁布新计费标准文件的,按其新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适用时点执行)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本工程建安费估算限价为:91900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投标限价为:2217.91万元。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定为: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定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各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其中工程建安投资总额不得超出91900万元。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 4、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招标控制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报送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进行审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合同专用条款第23条调整后作为施工进度款支付及结算的依据。 5、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6、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7、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4290166;地址:广州开发区国际生物岛内。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广州市设计院    [注释]前期服务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因生物岛开发建设原因需调减本工程的工程量,工程量调减的幅度可能较大。如实施上述调减,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十八、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n/)、民营经济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月  日

附件一:     广州国际生物岛标准产业单元四期配套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创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   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dlztb.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通用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现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正本)。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4.4资格审查文件 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要求编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具体如下: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第二部分技术经济文件格式格式3) (2)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5)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的职称证复印件;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4年1月1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11)按招标公告附件四盖章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按招标公告附件五盖章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 (14)联合体报名时,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独自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五《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 信息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normalTable style="BORDER-TOP: medium none;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ORDER-LEFT: medium none; mso-padding-alt: 0cm 5.4pt 0cm 5.4pt; mso-table-layout-alt: fixed;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 .5pt solid windowtext"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1>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9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0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1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施工合同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信息(如需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勘察设计部分
1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勘察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
16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勘察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
1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
18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
19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原件备查
20 投标人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请自行删除第四、六、七、八、九条)       须提交书面资料
21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查询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22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       查询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6、施工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且中标金额等于或大于3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取自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企业自负。(本条文,不作为废标条款。) 8、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10、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三: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normalTable style="BORDER-TOP: medium none;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ORDER-LEFT: medium none; mso-padding-alt: 0cm 5.4pt 0cm 5.4pt; mso-table-layout-alt: fixed;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 .5pt solid windowtext"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1>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3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均出具),施工单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勘察、设计以纸质资料为准(含附件)  
4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建造师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5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以纸质资料为准  
6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7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8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9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  
10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查询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 网站打印页(由招标代理提供)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扫描件。  
  注:1.凡没有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有效,否则就为无效。有效的记“○”无效的记“×”,全部审查项目均为有效的,结论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同一类别资质组成联合体,以资质最低的为准。 评委签名:                   日期: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我司授权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将我司提交的电子文件进行公示。 十、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一、如我单位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本司承诺:中标后,如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生物岛开发建设原因需调减本工程的工程量,工程量调减的幅度可能较大。如实施上述调减,我单位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即是联合体牵头人。 2、       (施工方单位名称)经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授权       (施工方单位名称)代表本协议各方进行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本协议各方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本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本协议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本合同及单项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本协议各方连带责任是不可撤销,不因一方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免除了对其他人违约的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有关权利义务依照本合同及单项合同履行。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本合同及单项合同权利义务实施。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具体按合同要求,具体按本合同及单项合同权利义务实施。 5、本协议书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单项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牵头人名称(施工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设计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勘察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广州开发区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上网版).doc
  发布人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2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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