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标过程中,因部分投标人未通过资格评审被否决投标,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明显缺乏竞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7年辽宁联通综合楼租赁立体停车场采购项目,租用立体停车设备一套(含停车管理及日常管理维护),内含车位不少于96个,租期为6年,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将无偿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出租方自动放弃该立体停车场一切权益。
1.2 招标内容
租用立体停车设备一套(含停车管理及日常管理维护),内含车位不少于96个,租期6年,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将无偿继续使用租赁标的物,出租方自动放弃该立体停车场一切权益。
租用(建设)地点:辽宁联通综合楼南侧草坪(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
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将全部设备、材料运抵招标人项目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1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出现相同时,按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的顺序,以得分高者优先确定综合排名)。公示期满后,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报价中年租金(不含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1.8万元,年租金(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停车场服务与管理;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d)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e)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其参与辽宁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2日13时30分至2017年7月17日13时3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点击购买招标文件,并将招标文件服务费电汇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NLTZ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正文中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招标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并核查到款后,开放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不收取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上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纸质)提交到辽宁省沈阳市云峰北街38号中国邮电器材东北公司410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当电子投标(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文件打包、上传、解密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6.2 除上述两家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010-6084406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市府大路157号
纪检监察电话:024-22711127
招标代理:中国邮电器材东北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38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杉杉(获取标书及保证金事宜) 024-25647847
贾 蕊(招标投标事宜) 13124250618
账户名称:中国邮电器材东北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兴顺支行
账号:024900108110902
电子邮件:LNL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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