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廉江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廉江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4: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2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廉江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廉江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廉江市地方储备粮中心库建设项目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707-13900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地方储备粮中心库建设项目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3,2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2016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2.1“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2.1“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为广东省外注册企业的,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总监代表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代表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6、投标人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2.2.4“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投标。 凭下列文件【原件及所复印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原件核查); 2)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拟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具有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原件核查); 4)拟委派项目总监代表所具有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原件核查);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原件核查) 6)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购买标书。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我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特别说明:购买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我司,如不按期参加投标活动且没有按照要求告知我司的,我司将保留相关情况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的权力。)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2日 至 2017年07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10号君临海岸商住小区商业街二层04号商铺)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10号君临海岸商住小区商业街二层04号商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詹工 | 联系电话:020-8354605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工 | 联系电话:0759-662326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 |
| 联系人:张优东 | 联系电话:020-83517453 |
| 传真:020-83517453 | 邮编:510000 |
| (三)采购人:廉江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 | 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37号 |
| 联系人:杨道建 | 联系电话:0759-6623262 |
| 传真:0759-6623262 | 邮编:524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