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莱阳市金山大街、凤凰路、墨水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8:0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莱阳市金山大街、凤凰路、墨水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阳市金山大街、凤凰路、墨水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编号:TLYT201733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 | 项目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 金额 |
1 | 莱阳市金山大街、凤凰路、墨水街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资质或省级职能部门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地投标人(注册地为烟台市以外)须具有烟台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备案证明; 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卡口抓拍单元、电警抓拍单元、智慧监控单元、星光级红外摄像机、智能交通监控球机、云存储主机、智能交通信号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400643.37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001室)
3、方式:领取或邮寄(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售价300元(邮寄需另加邮寄费50元)
5、报名方式:登陆莱阳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aiyangjs.com),网上报名。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莱阳市昌山路一号五楼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莱阳市昌山路一号五楼开标大厅)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 址:莱阳市昌山路1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001室)
联系人:吴祥胥 联系方式:0535-7358088
附件: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