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工程名称:华通之家公租房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招【2017】4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河县挥公大道南侧,武夷山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910.61平方米,建筑面积7080平方米,建设公租房6F/1D框架结构一栋,可入住户数134户,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硬化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2.4 最高限价:60000.00元人民币。
2.5 招标工期同定额工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监理人员在专业和数量配备上必须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市(2011)552号附件1)要求。
3.3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日9时30分
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 招标人:北京华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清河分公司
联系人: 邱世凯 联系电话:13930953030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龙 联系电话: 15731997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