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谷城农商银行茨河支行五小建设及营业室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谷城县茨河镇
项目投资额: 89.46万元
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招标范围:茨河支行职工食堂及餐厅、会议室、职工宿舍、活动室五小建设及营业室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3.3.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资质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
①提供 2015年、 2016年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② 2015年、 2016年未发生亏损;
3.3业绩要求:
自 2014年 7月 13日至 2017年 7月 12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在 9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已完成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责令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自 2014年 7月 13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5项目经理资格:
①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有效的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4年 7月 13日至 2017年 7月 12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9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提供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③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④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承担岗位任务,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3.6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基本要求,以上人员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②申请人须持有项目所在地县级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对被查询的单位、法定代表人、该项目经理一并进行查询。(检察-院的查询函时间落款为报名时间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
③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家)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有效的临时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2份)、企业诚信承诺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文本在谷城县政府网招标投标网页下载中心栏目查找下载。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为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 25日上午 9时 00分,地点为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总工会四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谷城县人民政府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关镇粉阳路 70号 (谷城信合大楼东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 3001室
邮 编: 441799邮 编: 430070
联 系 人: 周永朝联 系 人: 王健
电 话: 13986378388电 话: 1379708009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97073805@qq.com
2017 年7 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