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GDZB-TS1706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半焦电厂3×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2×25MW 发电供热机组及附属系统调试服务,招标人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半焦电厂3×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2×25MW 发电供热机组及附属系统调试服务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半焦电厂3×130T循环流化床锅炉、2×25MW 发电供热机组及附属系统调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3项目地点:桦甸市。
2.4计划工期:1号机组9月30日前调试并验收合格机组移交生产,2号机组10月30日前调试并验收合格机组移交生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火电调试甲级资质。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调试服务能力。
3.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服务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经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 时,在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自动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若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丰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桦甸市内
联系人:代祥东
电话:0432-662553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国敦集团世邦工程造价招投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34号
联系电话:0432-63969177/13404666918
联 系 人:金朋
日 期:2017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