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方式,采购陶瓷过滤机滤板。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陶瓷过滤机滤板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RZB-BTXD-2017-003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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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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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陶瓷过滤机滤板 |
400 |
详见招标文件 |
24.4万元 |
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为所投标包内货物的制造商,或为内蒙古地区唯一授权代理商,并持有标包内货物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名供应商);
3、所提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实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持强制产品认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货物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代理证书,营业执照;
4、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实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须持强制产品认证;
5、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6、银行开户许可证。
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贰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及交款方式
1、 本次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2、 交款方式:电汇。
3、 交款账户:
开户名称: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腾飞路支行
账 号:154032482941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酒店A座3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33号万號国际酒店A座3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与腾飞路交汇处绿地腾飞大厦D座904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张宝华
联系电话:0471-3290368
传真:0471-3290368
开户名称: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腾飞路支行
账 号:154032482941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境内110国道759公里北2公里处
邮政编码 :014060
联 系 人 :张晓娟
联系电话 :15049357523
内蒙古中荣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