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下称“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关于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推荐线方案路线起于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起点通过连接线顺接规划湛江调顺跨海大桥延长线),与汕湛高速云湛段相交,设六庙枢纽互通立交,向东依次跨越黄坡河、板桥河,经塘缀镇、樟铺镇,跨越鉴江,最后于长岐镇黎屋村与新建省道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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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里程范围 |
工作内容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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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线EK0+000~K26+774,全长26.774Km;主线连接线全长3.691Km |
本次招标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含环保设计)、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以及房建消防)、声屏障、隔音窗等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等。 |
应同时具备: 1、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5.1
5.2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在网站媒体上公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
联 系
联 系 电 话:13711232978
电 子 邮 箱:3419831970@qq.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7年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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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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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 编:510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11232978 电 子 邮 箱:3419831970@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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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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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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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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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比例为4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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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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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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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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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标准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且应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并通过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且评分93分(含)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且综合评分达到90分(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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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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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附录1 财务要求:附录2 设计业绩要求:附录3 施工业绩要求:附录3 信誉要求:附录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附录5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附录5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附录5 设计、施工其他人员的资格要求:附录6 施工机械设备:附录7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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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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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增加:(13)为本项目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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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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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踏勘集中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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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召开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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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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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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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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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1、分包内容要求:(1)允许分包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于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2)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 2、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基〔2015〕6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计划,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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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不允许:重大偏差(见评标办法) ?允许:细微偏差(见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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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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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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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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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以招标人发出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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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招标人发出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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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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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 其计算方法 |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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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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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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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采用电汇形式,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月 7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场路支行 账号:44001490106053005066 投标人应备注:吴川支线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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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 |
2014年、2015年、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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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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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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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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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及附录、报价函及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人员、设备承诺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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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两份,另加1份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报价文件以Word或excel电子文档形式及报价系统导出的工程量清单文档格式拷贝到投标人自备的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正本中)。 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若中标,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增加投标文件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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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文件采用A4纸幅、技术文件采用A4或A3纸幅、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采用A4纸幅,分三册出版),并编制目录、并且自目录起(含目录,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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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在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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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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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第二信封开标时,未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未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且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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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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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投标人需对开标情况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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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 开标顺序:随机启封、逐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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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及以上单数,按相关规定执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或国家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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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不足3名的推荐相应的中标候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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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相关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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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 注: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应为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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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电 话:020-83730592 传 真:020-83881519 邮政编码:510101 项目管理单位监督部门: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 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电 话:020-83730705 传 真:020-83730705 邮 编:510101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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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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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3.2.6项,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投标采用计算机辅助进行,工程量清单在招标人发售的U盘中。U盘是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运行U盘中的相应程序,填写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利用U盘中相应程序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另行打印的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U盘中的格式及运算定义,不得擅自修改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4)投标人对U盘应妥善保护,在其中按要求写入数据后与投标文件一同交回,并应确保交回的U盘无病毒、无损伤,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的投标书文字报价、工程量清单总价和U 盘中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三者应该一致。若发生不一致而且是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所致,将视为重大偏差。 (6)投标报价的所有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所有合价和总价应取整数。 工程量清单不需要附单价分析表,但投标人中标后,发包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交单价分析表,中标人不得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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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3.4.2项修改如下: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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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3.4.3项修改如下: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及利息计算方式如下:1、退还时间: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2、利息的计算:招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原则如下:(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利息计算以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3)利息金额计算四舍五入至分位。(4)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后,须在2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退款收据和退款申请,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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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3.4.4项下增加第(3)-(8)项: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或补正;或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 (5)串通投标;或 (6)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投标资格;或 (7)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 (8)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舞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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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在本项原文后增加内容如下: 投标人还需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相关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本单位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及资质信息相关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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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在本项原文后增加内容如下: 投标人的相关财务状况应已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资料作为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内容(如2016年度企业净资产和营运资本、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的营业额及盈亏情况等),如无上述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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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将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3.5.3项修改如下: 1.投标人施工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交(竣)工时间等)等等。如网上信息无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2.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业绩。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网上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要求的,投标人还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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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删除本项有关在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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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3.5.7项,内容如下: 资质、业绩、人员等全国信用系统的信息作为公路工程投标人投标文件信息的评审依据。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包括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情况、信用等级、财务情况等信息)与全国信用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规定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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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3.7.6项,内容如下: 3.7.6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或注明外,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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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1.1项修改如下: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应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内层和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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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
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第4.2.4项修改如下: 4.2.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同时招标人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在递交文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收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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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在本款原文后增加一段文字如下: 招标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公示时,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包括投标价、项目业绩、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及相关证书编号、信用等级使用情况)、所有承诺使用最新一年度AA 或A 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依据和原因等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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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在本款原文后增加内容如下: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有效投诉,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交易费后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果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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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9.1款,内容如下: 9.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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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9.2款,内容如下: 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认定为AA、A 级或在最新年度没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而在上一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认定为AA、A 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时,如使用该评价等级,应同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要求提交使用信用等级申请承诺书。不提交申请承诺书的,在评审信用等级分值取定时,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 级对待。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信用评价的,若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 级或D 级的企业,按全国等级对待;否则按B 级对待。如未参加最新一年度广东省信用评价而参加过上一年度广东省信用评价的,按办法规定延用上一年度的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为AA、A 级的,投标人提交使用信用等级申请承诺书的,使用次数也延续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 对于在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为D 级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被否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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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9.3款,内容如下: 为便于发包人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发包人将分别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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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在投标人须知范本原文增加9.4款,内容如下: (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高速公路的设计或施工项目。 (2)补遗书及相关通知,招标人将在http://www.ot-hs.com热点下载中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密切关注下载网站,并自行下载。 (3)投标人收到补遗书或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回函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或通知。回函形式:扫描件(彩色,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3419831970@qq.com。 (4)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无理由放弃投标,且未在开标前提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此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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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
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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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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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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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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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如下条件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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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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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规定适用于联合体各成员。 |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附录施工资质等级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附录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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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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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4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3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2年盈利。 |
2、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度数据计算得出。
3、投标人的相关财务状况应已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提供系统网页打印资料作为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应能明确表述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所需内容(如企业净资产、
、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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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设 计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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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新建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主线里程累计150Km以上(含150Km),其中至少有1个标段主线里程30Km以上(含30Km); 2、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图勘察设计至少5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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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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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至少5个标段,且主线里程累计50Km以上(含50Km); 2、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至少5座; 3、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累计150Km以上(含150Km),其中至少有1个标段主线里程30Km以上(含30Km)。 |
2
3
4
5
6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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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或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 级;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 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 |
注:
www.gdcd.gov.cn)或广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121.33.200.110/)查询。
全国信用等级按照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具体信息可在
附录5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担任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累计不少于2 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
|
设计负责人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主管高速公路工程技术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 岁。 |
、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岗位累计指: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岗位年限的累计。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包括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岗位累计指:担任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岗位年限的累计。岗位工作经历累计以“全国信用系统”中“个人业绩”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或“人员履约信息”中的“任职日期”所载内容为准,累计至年份不累计至月。
、项目经理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投标人应附相应注册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上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工程。
附录6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
路基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分项负责人。 |
|
路面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分项负责人。 |
|
桥涵分项 负责人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8年桥梁设计经验,担任过2个项目的桥梁分项负责人,至少参与过一项特大桥项目的设计工作。 |
|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
|
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8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测量分项负责人。 |
|
房建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
|
交安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安工程分项负责人。 |
|
预算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5年相关工作经验,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概预算工作。 |
|
设计代表 |
3 |
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5年设计经验,至少参与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或后续服务工作。 |
备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
6所要求人员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6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质检工程师 |
1 |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
|
计划工程师 |
1 |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有负责计划5年高速公路项目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
|
道路工程师 |
2 |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
|
桥梁工程师 |
4 |
(1)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2)其中至少有 2 名路桥高级工程师,均至少从事1座以上(含1座)特大桥梁施工经验。 |
|
地质工程师 |
1 |
工程地质或岩土或路桥专业工程师,至少有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
|
试验工程师 |
2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
|
房建工程师 |
1 |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房建项目经验。 |
|
交安工程师 |
1 |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交安项目经验。 |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至少10年经验,至少8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6 |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3年高速公路项目工作经验。 此数量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资料员 |
2 |
资料员,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
2.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开工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交通部令
附录7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1 |
工程船 |
|
艘 |
1 |
|
2 |
交通船 |
|
艘 |
1 |
|
3 |
无人机航拍器 |
像素不低于1240万,录像分辨率不低于UHD: 4096×2160 (24/25p); FHD: 1920×1080; HD:1280×720 |
台 |
3 |
|
4 |
塔式吊机 |
≥80T |
台 |
2 |
|
5 |
架桥机 |
≥120T |
套 |
1 |
|
6 |
龙门吊 |
≥100T |
座 |
2 |
|
7 |
汽车吊 |
≥25T |
台 |
6 |
|
8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
≥6m3 |
辆 |
12 |
|
9 |
砂浆搅拌机 |
|
台 |
2 |
|
10 |
冲击钻 |
|
台 |
20 |
|
11 |
回旋钻 |
|
台 |
10 |
|
12 |
砼输送泵 |
|
套 |
4 |
|
13 |
预应力张拉设备 |
全套 |
套 |
2 |
|
14 |
砼悬浇挂篮 |
≥2500KN |
套 |
2 |
|
15 |
双钢轮压路机 |
≥10T |
台 |
9 |
|
16 |
沥青混凝土拌合楼 |
产量≥320t/h,不少于容量为300吨的沥青罐 |
套 |
1 |
|
17 |
胶轮压路机 |
≥26T |
台 |
8 |
|
18 |
水泥混凝土自动计量拌合楼 |
产量≥200m3/h |
套 |
2 |
|
19 |
水泥砼滑模摊铺机 |
一次性摊铺宽度≥12m、带DBI装置 |
台 |
1 |
|
20 |
三滚轴摊铺机 |
|
台 |
3 |
|
21 |
水稳碎石拌合楼 |
产量≥600t/h,振动拌缸 |
座 |
2 |
|
22 |
沥青砼摊铺机 |
自动伸缩式 |
台 |
3 |
|
23 |
基层摊铺机 |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
台 |
5 |
|
24 |
集料洒布机 |
台 |
1 |
|
|
25 |
水泥净浆洒布车 |
|
台 |
2 |
|
26 |
同步碎石沥青洒布车 |
台 |
1 |
|
|
27 |
路面钻芯机 |
台 |
2 |
|
|
28 |
构造深度仪 |
台 |
2 |
|
|
29 |
振动压路机 |
≥26T |
台 |
4 |
|
30 |
振动压路机 |
≥20T |
台 |
6 |
|
31 |
载重汽车 |
15t以上 |
辆 |
10 |
|
32 |
装载机 |
≥2m3 |
台 |
8 |
|
33 |
挖掘机 |
1.0m3 |
台 |
8 |
|
34 |
推土机 |
≥220kw |
台 |
6 |
|
35 |
平地机 |
≥180KW |
台 |
2 |
|
36 |
发电机组 |
1000KW |
套 |
1 |
|
37 |
发电机组 |
100KW |
套 |
6 |
|
38 |
打桩机 |
液压式 |
台 |
3 |
|
39 |
高空作业车 |
|
台 |
1 |
|
40 |
手推式热溶划线机 |
容量120KG |
台 |
4 |
|
41 |
斑马线热溶划线机 |
宽度450 mm |
台 |
3 |
|
42 |
底漆高压喷涂机 |
|
台 |
1 |
|
43 |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
|
台 |
1 |
|
44 |
色彩色差仪 |
|
台 |
1 |
|
45 |
镀层涂层测厚仪 |
误差不超过1μm |
台 |
2 |
|
46 |
空气压缩机 |
15 Kw |
台 |
2 |
|
47 |
搅拌机 |
容量大于350L |
台 |
5 |
|
48 |
振捣机 |
|
台 |
5 |
|
49 |
热熔釜 |
|
台 |
2 |
|
50 |
除线机 |
|
台 |
1 |
|
51 |
金属厚度测定仪 |
误差不超过0.01mm |
台 |
1 |
|
52 |
反光膜附着性测定仪 |
|
台 |
1 |
|
53 |
亮度计 |
|
把 |
1 |
|
54 |
砼抗折机 |
|
台 |
1 |
|
55 |
压碎指标值测定仪 |
|
台 |
1 |
|
56 |
针片状规准仪 |
|
台 |
1 |
|
57 |
万能材料试验机 |
100KN |
台 |
1 |
|
58 |
全站仪 |
|
台 |
2 |
|
59 |
水准仪 |
|
台 |
1 |
|
60 |
压力机 |
2000KN |
台 |
1 |
|
61 |
砼坍落度仪 |
|
台 |
1 |
|
62 |
水泥稠度仪 |
|
台 |
1 |
|
63 |
烘箱 |
|
台 |
1 |
|
64 |
电子称 |
100KG~5g |
台 |
1 |
|
65 |
电子天平 |
5000KG 1g 3000KG 0.1g 200g 0.01g |
台 |
1 |
|
66 |
振动成型仪 |
|
台 |
1 |
|
67 |
集料筛 |
|
套 |
1 |
|
68 |
砂当量测定仪 |
|
台 |
2 |
|
69 |
密度测定仪 |
真空法最大理论密度检测 |
台 |
2 |
|
70 |
针入度仪 |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
套 |
1 |
|
71 |
延度仪 |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
套 |
1 |
|
72 |
软化点仪 |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
套 |
1 |
|
73 |
马歇尔试验仪 |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
套 |
2 |
|
74 |
红外线光谱仪 |
进口 |
台 |
1 |
|
75 |
沥青燃烧炉 |
|
台 |
1 |
|
76 |
钢筋打点机 |
|
台 |
1 |
|
77 |
游标卡尺 |
|
把 |
1 |
|
78 |
标准养护箱 |
|
台 |
1 |
|
79 |
比表面仪 |
|
台 |
1 |
|
80 |
负压筛 |
|
台 |
1 |
|
81 |
沸煮箱 |
|
台 |
1 |
|
82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
台 |
1 |
|
83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
台 |
1 |
|
84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
台 |
1 |
|
85 |
砼搅拌机 |
|
台 |
1 |
|
86 |
砼振动台 |
|
台 |
1 |
|
87 |
无侧限抗压强度仪 |
|
台 |
1 |
|
88 |
回弹仪 |
|
台 |
2 |
|
89 |
数控钢筋弯箍机 |
|
台 |
1 |
|
90 |
数控钢筋弯曲中心 |
|
台 |
1 |
|
91 |
弯沉车 |
5.4m |
台 |
1 |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7所要求设备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开工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设备。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现金(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提供了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含电子文档,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住建部、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4)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 (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含电子文档,如有)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4)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需)。 (7)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设计技术方案:3分 施工组织方案:7分 资信业绩部分:15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第二信封报价(投标报价)的分值: 投标报价:7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费)×(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
2.2.4(1) |
设计技术 方案 |
3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6~0.85分,好得0.86~1分。 2、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设计标准化的保证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6~0.85分,好得0.86~1分。 3、勘察设计工作量和计划安排、质量和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6~0.85分,好得0.86~1分。 |
|
|
2.2.4(2) |
施工组织 方案 |
7分 |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3分):一般得1.8~2.25分,较好得2.26~2.55分,好得2.66~3分。 2、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一般得1.8~2.25分,较好得2.26~2.55分,好得2.66~3分。 3、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6~0.85分,好得0.86~1分。 |
|
|
2.2.4(3) |
资信业绩 |
信誉 |
5分 |
设计: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AA、A、B、C级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4.75、4.455、3.65分。 2.履约情况: 若自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公路工程质量、设计、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5分 |
施工: 1.信用等级分值(5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AA、A、B、C级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4.75、4.455、3.65分。 2.履约情况: 若自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公路工程质量、设计、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一次的,扣2分; 注: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
类似项目 设计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新建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主线里程每增加50Km(尾数不计)加0.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4分; (2)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施工图勘察设计每增加1座加0.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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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 施工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新建高速公路路基主线里程每增加10Km(尾数不计)加 0.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 (2)新建高速公路特大桥每增加1座加0.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 (3)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里程30Km以上(含30 Km)的标段,每增加1个标段加0.15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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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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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投标报价 |
7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5-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5+偏差率×100×0.5; 备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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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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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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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清单,本步骤省略);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等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9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协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方案、资信业绩、施工组织方案、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方案、资信业绩、施工组织方案、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4、评审报价得分。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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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2.2.1项修改为: 2.2.1 分值构成 (1)设计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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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2.2.4项修改为: 2.2.4 评分标准 (1)设计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施工组织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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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 (2)目 修改,并增加地(3)、(4)目,内容如下: (2)投标函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函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投标函总价时,应以投标函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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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1 项修改为: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设计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施工组织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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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1 项修改为: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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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项修改为: 投标人得分=A+B+C+D+E。 设计技术方案得分A和施工组织方案得分B的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得分A和施工组织方案得分B时:首先在评委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A和B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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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 项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a.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b.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a.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b.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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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信誉评分高者优先; (2)以投标人2016年度的净资产较高的优先。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本条适用联合体的牵头人;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项原则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4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5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