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约2800万元。
1.2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10.5KV柴油发电机系统,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800万元(含增值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下同),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必须为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具有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3年以来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2个单个合同额2000万以上的涉及本次采购内容的业绩,且质量合格,无合同纠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合同原件备查;代理商需提供涉及此次采购内容的供货合同;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相关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供货期: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3)免费保修期: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从安装调试合格及整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产品在中国联通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联系人:徐康康;联系电话:15150692861。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至报名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报名的不予认可,下表的word电子档和对应资料的扫描件请提前发送至15150692861@163.com:
(1) 单位介绍信;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该项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
(5) 开户许可证;
(6)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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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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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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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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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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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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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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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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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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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201700469标书费”。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74423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7.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30号
邮 编:210019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210003
联 系 人:徐康康、刘未
电 话:15150692861、17712900101
电 子 邮 件:1515069286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