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秀区凤岭北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18: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1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名称:青秀区凤岭北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YLG20174007-NQX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3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青秀区凤岭北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6/t20170630_846012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项目名称:青秀区凤岭北片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YLG20174007-NQX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人:黄力深;联系电话:0771-3225160
地址:广西南南宁市保爱路2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联系电话:0771-2611898、2618118、2618199;
传真:0771-2621868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 6月30日
更正通知(一)日期:2017年7月17日
更正通知(二)日期:2017年7月19日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分中“3)企业业绩: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在全国范围省会城市内或直辖市内有同类(同时包含3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公厕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环卫行业服务业绩的单个年度服务中标合同,业绩在1500(含15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2分,2500(含25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3分,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4分【每项业绩不重复计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提供分子公司业绩需提供全资控股证明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核查,否则不计分,满分15分。】”现更正为“3)企业业绩: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同类(同时包含3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运输、公厕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环卫行业服务业绩的单个年度服务单项中标合同,业绩在1500(含15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2分,2500(含25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3分,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每项得4分【每项业绩不重复计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提供分子公司业绩需提供全资控股证明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核查,否则不计分,满分15分。】”
2、取消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分中“6)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余额证明,不少于3000万元的得2分,不少于5000万元的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银行余额证明复印件,还需提供证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名称及电话,以上材料必须加盖证明出具单位公章,原件单独递交核查,否则不计分)”的评分内容。
3、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技术分中“(6)现场阐述分(满分10分)投标人在10分钟内对自身介绍、对项目的特点分析、提出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思路和定位、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把握、工作汇报和报告机制、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和职责设置、员工的招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阐述,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及投标人的现场阐述内容综合评定进行打分(0.1-10分)”现更正为“(6)现场阐述分(满分14分)投标人在10分钟内对自身介绍、对项目的特点分析、提出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思路和定位、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分析把握、工作汇报和报告机制、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和职责设置、员工的招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等内容进行阐述,评标委员会结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及投标人的现场阐述内容综合评定进行打分(0.1-14分)”
4、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分中“4)投标人信誉②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全国范围内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誉类证明,如重合同守信用等,获得国家级的得3分,获得省级的得2分,获得市级的得1分”现更正为“4)投标人信誉②自2014年以来,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得过全国范围内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誉类证明,如重合同守信用等,获得国家级的得3分,获得省级的得2分,获得市级的得1分”
5、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九条违约责任中增加以下条款:“六、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数量进行入场,在履约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及乙方为其职工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应为验收之日前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清单及人员名单),采购单位将对人数进行核对,如发现入场人员人数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的,每少1人没收1%的履约保证金。七、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车辆的数量进行入场,在履约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配置清单,采购单位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车辆数量及车辆购置发票或购车协议证明进行进行车辆核对(核对数量、车龄、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电动三轮车的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不在核对范围),如发现入场投入车辆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不符的,每辆车没收5%的履约保证金。”
6、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确定为“2017年8月4日13时00分”
7、原招标文件中的现场阐述时间及地点现确定为“2017年8月4日13时00分开标后在开标地点等待通知,不作现场阐述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8、原招标文件中增加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接收时间为2017年8月4日12时00分至13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志成、钟琰 电话:0771-2611898、2618118 传真:0771-2621868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