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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兴安盟水务局以兴水农【2017】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科右中旗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2017年度)小型农田水利牧区节水灌溉项目已由兴安盟水务局以兴水农【2017】13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经下达。受招标人(科右中旗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8400亩,全部为新建工程,采用的灌溉形式为中心支轴式喷灌和半固定式喷灌两种节水灌溉形式,其中中心支轴式喷灌3703亩,半固定式喷灌4697亩。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忙哈嘎查7389亩,其中中心支轴式喷灌3072亩,半固定式喷灌4317亩;高力板镇老公司屯1011亩,其中中心支轴式喷灌631亩,半固定式喷灌380亩。

2.2建设地点: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苏木的布日很忙哈嘎查和高力板镇的老公司屯。

2.3招标范围:配套中心支轴式喷灌机11台,其中DYP-330(512亩)中心支轴式喷灌机2台套、DYP-276(358亩)中心支轴式喷灌机4台套、DYP-256(308亩)中心支轴式喷灌机3台套、DYP-142(95亩)中心支轴式喷灌机1台套、DYP-220(228亩)中心支轴式喷灌机1台套。新增20kw的柴油发电机组11台。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4本项目批复总投资额:840.57万元。

2.5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为一个标段。

2.6计划供货期: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前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喷灌设备生产企业;过去三年中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合同货物的制造和供货;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够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设备生产厂家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影响本项目合同货物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5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照合一)复印件] ;

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14-2016年每个年度一份);

③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④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除第⑤项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注:投标人还需提供自行设计A4纸打印的企业基本信息表格(企业全称、法人、联系人、邮箱、座机及手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一个(用于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拒绝受理非授权委托人等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4.5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请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xamggzy.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秦圆圆

联系电话:0482-8370079

招标人:科右中旗牧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科右中旗水利局

联系人:呼格吉乐图

电 话:0482-4122584

传 真:0482-4122584

邮 编:0294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士达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盈嘉国际写字楼1210室

联   系   人:董晓军  顾涛   14747305316 

电        话:0471-6968465 

传        真:0471-6962061

邮        编:010020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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