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1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
本为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职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1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次拟采购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机关职工食堂及中国联通东南研究院(长乐)食堂运营服务(跨2017-2019年度)两年食堂运营服务。
1.2本项目中标人数为1个,中标份额为项目全部服务需求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省公司机关食堂不含税报价最高为309.84万元/两年、中国联通东南研究院(长乐)食堂不含税报价最高为79.42万元/两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中标资源到位保障时限: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10天内,中标人应确保完成食堂运营团队的组建、到位、交接等工作,根据招标人要求正式接管食堂并进入试运营阶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外资企业须具备同等条件,如注册资金为外币,以投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法、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2.6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备好证书原件备查;
2.7投标人应提供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与福州市级或以上(如省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员工食堂合同业绩案例不少于2个,要求每个案例合同食堂服务地均在福州市,提供全套合同清晰复印件和全套合同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证明;
2.8投标人应承诺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卫生、人员管理、消防安全等食堂管理方面的不良记录。 
2.9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1)配备的运营团队总人数不少于20名,且其中专职管理经理1名, 中级或以上厨师合计不少于3名,面点师不少于2名; (2)代表招标方办理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年审并获得通过。 
2.10投标人在招标人所在地城市市区内注册或已注册有分支机构;
2.11投标人的需通过招标人现场考察,考察评估结果(打分制)应为合格;
2.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3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投标人如被县区级及以上食堂卫生及食堂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过相关问题的(包括政府文件通报或权威网站、社会媒体公开转报),纳入该款评定;如未发生过重大问题,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声明承诺函。需求单位收集到相关信息的,应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4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6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31日10时0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招标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购买标书联系人:侯婧媛  电话:13075821679     电子邮件:85488190@qq.com
项目联系人:魏文杰     电话:18650323205 
项目联系人:张力殳     电话:13305002133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