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研发中心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址:黄海大道南、跃湖路东侧地块
2、招标内容:起重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为总包交钥匙工程)
3、清单及相关参数
设备名称 |
欧式吊钩桥式起重机 |
额定起重量 |
20/5t |
跨度 |
15m |
轨顶高度 |
9m |
起升速度 |
8m/min |
工作级别 |
A5 |
数量 |
2台 |
材质要求 |
Q345B及以上 |
工作环境 |
□露天;√非露天;□高温;□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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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链直径 √钢丝绳直径 |
大车直径14mm,小车直径10MM及以上 |
小车数量 |
1个 |
大车轨道长度 |
66.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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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车速度 |
45m/min |
小车速度 |
35m/min |
导电方式 |
大车:安全滑触线 小车:安全滑触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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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物装置 |
吊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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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要求:起重机品质要求相当于或不低于河南矿山、纽科伦(新乡)、卫华品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要求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要求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要求品牌档次的产品。如投标人拟选择要求品牌范围之外的产品,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并附相应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交付使用期要求: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2制造商具有符合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3.3制造商授权的在连云港市的维保机构必须在连云港市有固定的营业地点(需提供营业场所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内容投标人必须全部投标,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4.2获取方式: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04室,向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4.3获取招标文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邮编:邮编:222000
联系人:吉工
电话:0518-85522323
传真:0518-856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