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告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酒类管理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18:01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4日 08:00至2017年07月21日 08: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7:30至2017年07月24日 08: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8: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26916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酒类管理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3号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小剑 0591-878251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骏璧 0591-87526916 | ||
| 附件: | |||
| 附件1 | 福建省酒类管理办公室福建红曲黄酒宣传片竞争性磋商文件 (1).doc |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酒类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告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告服务
项目编号:[3500]ZHG[CS]2017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69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酒类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3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小剑 0591-878251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骏璧 0591-875269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告服务(详见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8: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0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7:30 至 2017年07月24日 0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8: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三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2691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 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2)《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 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 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 [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 购优惠政策。(6)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7)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