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渭河水文、淤积观测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 ||
| 行政区域 | 金水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17:3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55259965 | ||
| 采购单位 |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强 0371-660238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旭 0371-55259965 | ||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渭河水文、淤积观测运行维护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渭河水文、淤积观测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FG175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2599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联系方式:彭强 0371-660238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旭 0371-55259965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包括陕西省三门峡库区3处水文站、6处水位站、11处雨量站的水文测验和74处淤积测验断面的淤积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水文资料整汇编和水文设施设备维修检定等四项业务。
2.3采购预算:200万元
2.4工期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提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服务范围;(3)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可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套: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 企业资质证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 财务状况报告,可以为以下两项中任一项:
-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