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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征集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的通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征集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的通知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征集党政机关绩效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征集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的通知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征集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的通知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其它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党政机关自身或委托社会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独立对党政机关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短期和长远的影响和效果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测量,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确保党政机关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获得公共产出最大化的有力保障,也是全面推动集美区委、区政府“人文集美”建设有关决策落实到位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

为切实抓好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经研究,将逐步建立集美区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库,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部分重点决策的策划、落实情况提供咨询、评价服务和智力支持。现公开面向社会征集专业机构,欢迎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前来报名。报名期满后将组织专家按照选择资质好、信誉好、实力强的原则实施比选确定入库资格,入选机构将纳入集美区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库并按专业类别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区在选聘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咨询、评价机构时通过招标采购、竞争择优、专家推荐、随机抽选等方式予以优先选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咨询服务机构或科研机构:包括社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三)熟悉党政机关绩效管理政策内容,近五年在相关领域如党委、政府决策落实绩效等有类似项目的成功经验;

(四)在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方案策划、项目设计、财务咨询、税收筹划、合同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咨询、涉法咨询、包装策划、宣传推介、危机公关和绩效评价等业务能力;

(五)以管理咨询为主业,具有相关公共管理、工程建设、经济、财务、法律、金融、环保、营销、公关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 、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人员构成、主要工作人员简历、财务状况、公司实力、业绩情况、外围支持及顾问团队简介等);

3 、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近五年在相关领域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

5 、企业的收费机制、收费标准;

6 、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报名提交材料的参照执行。

三、报名期限及方式

请有意参与机构在 2017810 日前,将申报材料密封(封面须加盖公章,寄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邮和联系方式),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 168 号三楼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或厦门市集美区政府购买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杜剑锋 黄玉梅,电话: 0592-6105528 6106198 ,电邮: jmqzfcgb@163.com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采购文件售价: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7-07-20 20:19:0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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