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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品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1日18: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采购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8: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8:33至2017年07月28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4.4944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冬、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802099-8015、8011
采购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3299753
代理机构名称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安冬、张爽010-63802099-8015、8011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弱电-终稿.docx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

项目编号:HRDC-2017-7-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冬、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15、80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10-832997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安冬、张爽010-63802099-8015、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用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拘留所改造工程-弱电部分,其他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监控甲级);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到本单位不良信用记录);4、由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4.4944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8:33至2017年07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原件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此项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此项可不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签署本项目保密协议的授权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本人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入账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安防监控甲级);

6、具有相关主管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政府采购项目保密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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