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城区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QC2017CX028#
1.招标条件
本 蕲春县城区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为 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蕲春县漕河镇境内 。
2.2 编制范围及内容:
以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黄冈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及相关法定规划为依据,在详细调查现状的基础上,并根据住建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对以下两项内容进行规划编制:
(1)对蕲春县漕河镇老城区及城南新城(约60平方公里)进行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包含综合评价蕲春县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确定蕲春县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蕲春县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及建设分区指引,落实建设管控要求,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2)对蕲春县城南新城(约30平方公里)进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包含对规划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规划目标、规模、建设区域、系统布局、重要节点控制和安全防灾,进行管线入廊分析,确定管廊断面选型,进行三维控制线规划,确定配套设施,明确附属设施,进行投资估算,提出合理性保障措施。
2.3计划编制期限: 3个月(含评审及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复通过的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至少完成一个海绵城市或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注册规划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给排水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系投标单位在册正式职工(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投标人,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4.2投标保证金:柒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271583806
代理机构:湖北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二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936848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