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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软件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台江文创产业园1#办公楼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一、本台江文创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5]17号(批文名称及
台江文创产业园1#办公楼设备 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台江文创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5]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益邦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楼办公楼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维保服务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4台(含1台小机房客梯1台无机房客货梯2台扶梯)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维保服务工程;

2、交货地点:台江文创产业园1#办公楼项目内;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供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期:具备安装条件3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交付完毕。

4、质量要求:合格并确保一次性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5、货物预估价约:150.00万元;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6121121-03

台江文创产业园1#办公楼

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

施工图纸中设备图纸深化设计、采购安装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所有内容

120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过制造商授权的唯一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需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在报名及投标时必须为同一品牌的产品,须明确品牌。每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只能报名一个品牌。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5、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5%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计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60分,技术部分30分,售后服务10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7.1商务标(60分):

投标人投标报价须低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将按缺乏诚意竞争,按废标处理,并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则: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6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4 分,每偏低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2技术部分(30分):

7.2.1所有垂直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原品牌(提供制造商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及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完全符合的得满分5分,有一项不符合的扣3分,均不符合不得分。(满分5分)

7.2.2投标产品采用永磁同步曳引机(电动机结构形式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及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得5分。(满分5分)

7.2.3扶梯的制造水平:自动扶梯提升高度H值前3名得5分,第4-6名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商国家质检总局造制造许可证进行对比)(5分)。 (评分补充:同等数值为并列,以下数值名次往后顺延)

7.2.4曳引式客梯的制造水平:曳引式客梯梯速V值前3名得5分,第4-6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商国家质检总局造制造许可证进行对比)(5分)。(评分补充:同等数值为并列,以下数值名次往后顺延)

7.2.5无机房客梯的制造水平:无机房客梯梯速V值前3名得5分,第4-6名得2分,其余不得分(提供生产厂商国家质检总局造制造许可证进行对比)(5分)。(评分补充:同等数值为并列,以下数值名次往后顺延)

7.2.6生产制造商获得国际绿色建筑协会LEED金色认证得到5分,提供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得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

7.3售后服务(10分):

7.3.1售后服务应答及时处理,承诺在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到达现场得5分(5分)

7.3.2制造商在项目所在地有长期稳定的售服系统,并且经过政府主管部门认证(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在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维保星级证书)5分(满分5分)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7年 7 月 22 日00:00至2017年7月27日 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合同生效3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款的20%;每批设备发货前30个工作日支付该批设备款的50%;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款的25%;质保期满余款5%付清。

安装款:安装调试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安装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安装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 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1%)。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总 联系人: 于工

电话:051185482618 电话:13376063802

传真:051185482618 传真:025866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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