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贺州分公司集团客户部贺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系统I项目。
1.2性质:货物及其配套服务招标。
1.3招标内容及规模:对贺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监控系统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清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采购物资清单。
1.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集成上线。
1.6保修期:本项目的免费保修期为自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叁拾陆(36)个月,在保修期内,如本项目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应免费予以修理或更换。
1.7签约信息及服务期限: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贺州市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信息(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包括“监控”安装;
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监所垂直拼接相机、高清红外网络枪机、高清红外网络半球、高清红外球型摄像机、全景摄像机、特写摄像机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且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在广西贺州市设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广西贺州市成立办事机构,该办事机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可撤销;
2.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款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4.2支持现场刷卡或公对公汇款,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账号:800089824109016
长沙银行建湘支行联行号:313551068111
(注意:建议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
4.3现场刷卡请持“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公对公汇款则须将“招标文件售卖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和汇款底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587958325,邮箱:gxltzb@163.com。
4.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705。
4.6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3楼A1号房。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次开标将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栋23楼A1号房公开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开标会。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网站注册为联通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s://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联系方式:010-6625927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
邮 编:53000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6号金湖帝景B座705
邮编:530000
联系人:黄永祥、刘佳琪 电话: 18507711075、18587958325
电子邮件:gxlt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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