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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联通市场部第一批营业厅叫号机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北京联通市场部第一批营业厅叫号机更新项目、招标编号:17BJDZ01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
本为(2017年北京联通市场部第一批营业厅叫号机更新项目、招标编号:17BJDZ016)),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17年北京联通市场部第一批营业厅叫号机更新项目购置叫号机设备48套。
1.2  招标内容
1.2.1本次更新共48套叫号机(包括叫号机主机、呼叫终端、窗口显示屏、综合显示屏、专业功放、吸顶喇叭、综合布线等。)
1.2.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技术规范书)
    1.2.3供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叫号机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与软件平台的对接功能。
    1.2.4供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技术规范书第二章):建设规模附表一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限价5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购置叫号机48套,最高投标限价为4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出保后维保最高投标限价为7.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估量为48套,维保工作量为预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属性:单一招标
1.6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8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投标人须提供前期经测试通过的《2017年北京联通市场部第一批营业厅叫号机更新项目测试结果报告》(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提供本项目中选后15天内测试未通过则放弃中标资格的承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按招标文件附件二《测试公告》中要求进行测试)。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来叫号机或者评价系统 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不含)以上的合同等相关证明。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大签页、金额页、采购内容页的原件扫描件。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1)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若投标人非设备原厂,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设备制造商(原厂)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设备制造商(原厂)及其指定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则被指定的代理商投标资格视为无效。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软件定制开发的能力并严格按照招标方需求进行7*24小时现场支撑。
(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3)投标人须在北京有驻地或分支机构(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在北京设立备品备件库(提供备品备件库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备品备件库,须承诺在中标后20日内在北京设立备品备件库,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年/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电汇凭证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信息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 07 月 24 日 8 时 30 分至 2017 年07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4.2.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  。
4.2.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公对公)。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407。
4.2.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须发送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shaomiaomiao_xm@jsptpd.com邮箱: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一份;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一份;
(3)电汇凭证彩色扫描件一份;
(4)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彩色扫描件及开票信息彩色扫描件一份;
注:以上彩色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正文中用文字编辑单位全称、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 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 投标人应在2017年08 月14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贡院6号E座10层
邮    编:100005
联 系 人:邵苗苗
电    话:15175535916
传    真:/
电子邮件:shaomiaomiao_xm@jsptpd.com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407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07 月 24日 

normal > 发布单位 :中国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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