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局档案室专用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档案室专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室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号:土财购准字【2017】141号
采购文件编号:RDZB-2017-HW-17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档案室专用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6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的企业;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4) 供应商须在呼和浩特市有本公司售后服务常设机构的证明,(以有效的营业执照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入库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资格预审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格资料不全及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拒绝接收,以提供资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出具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近一年的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8)供应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9)投标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以上所需提供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07月24日至2017年07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B座706室
邮政编码:010070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471-3259455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内蒙古瑞德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路支行
账号:15001706645052501463
采购单位名称:土默特左旗不动产登记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
邮政编码:010199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1-8165635
2017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