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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信访局中牟县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牟县信访局中牟县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品目采购单位中牟县信访局行政区域中牟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18:1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4日08:00至2017年07月28日17:30招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牟县信访局中牟县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中牟县信访局
行政区域中牟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8: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4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4日 18:10
开标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采购单位中牟县信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中牟县信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937107984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55153019 

一、招标条件

中牟县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中牟县信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及软件开发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 中牟县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6-5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信访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及相关设备采购;

3.2、项目采购范围:该项目全部设备和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及管理系统软件开发等全部内容;

3.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3.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6、质保期:2年。

3.7、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4.2、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3、供应商可以是提供所需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出具主要产品(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4、供应商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登记;

4.5、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报名企业对一种产品只能报一个品牌;

4.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供应商应出具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进行投标报名。

5.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中州大道黄河路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标 人:中牟县信访局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937107984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normal align=right>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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