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日期: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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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高发改投函[2017]2号批复单位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茂名市高州公路局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县道X614线
| 项目名称 |
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 批复文号 |
高发改投函[2017]2号 |
| 批复单位 |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茂名市高州公路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函[201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及地方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茂名市高州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起点为高州汽车总站(桩号为k0+000),终点为荷塘圩(桩号为k19+087)。对现状道路及其设施进行改造,原则上利用现状道路用地,局部路段栽弯取直,改造长度19.087km。建设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局部受地形限制路段采用40km/h);路基宽度K0+000~K1+300、K2+620~K8+360、K9+660~K17+590路段为12米,K8+400~K9+420路段为16米;K17+650~终点路段为29米。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建安费(含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的预算为59023036.00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县道X614线高州至荷塘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共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主要包括临时工程、路基、路面、旧路处理、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级监理机构办公、交通、生活设施最低要求见投标人须知附件5-5。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期预计为1个月,施工监理期预计为1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工商注册地为广东省省内的监理企业: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工商注册地为广东省省外的监理企业: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备选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社保证明),且已在申请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拟派驻的试验室主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01月至2017年06月社保证明)。 (4)其他方面,投标人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资格后审强制性最低标准的要求。 备注:①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则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备选(如有)、试验室主任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 3 年,投标单位成立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企业状况: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期间未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的项目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 D 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 D级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 2017年07月25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0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7.1对于本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署名投诉。 7.2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高州公路局 地 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潘州东路159号 电 话:0668-6670329 联 系 人:崔 生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电 话:0668-2819158 传 真:0668-2822998 联 系 人:龚小姐 2017 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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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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