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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 批复文号佛农发银发【2015】51号批复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农发行
  项目名称  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
  批复文号  佛农发银发【2015】51号
  批复单位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
  招标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农发行南海支行基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装饰部分、电气部分、空调管线部分、外墙部分及机房建设布线等。工程建安预算价为2106413.59元,最高限价2106413.59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0146.81 元)。

2.3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保险等。

2.4   施工工期:100日历天,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2.5   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担保金。

2.7   进度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完成至40%20日内,付至合同价(不包含变更和增加项目)的30%

2)工程进度完成至80%20日内,付至合同价(不包含变更和增加项目)的60%

3)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付至合同价(不包含变更和增加项目)的80%

4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上级单位批复审定结算后20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30天内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内容说明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3.3.1  具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3.2项目负责人要求: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类别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14年1月1日后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营业网点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

3.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为准,投标单位在中标后由业主委托查询,如候选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7  26 日至2017 8  1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联系电话:0757-83160061、83160058

凭招标公告及以下资料并装订成册:(非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报名或未按规定提供全部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不予接受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6)法人及授权代表(如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复印件;

8)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7726日至201781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8  15  15  00 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201781515 00分,地点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名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南海支行

招标代理
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B306308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 系 人:

罗小姐、余先生

电    话:

0757-86328626

电    话:

0757-8316005883160063

传    真:

 

传    真:

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211445020@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7  25  

  发布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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