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17年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ULN-DL-2017-000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17年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预估金额为53.8万元(不含税)。
1.2 招标内容
1.2.1货物规模及规格参数:2017年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2.2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到货。
1.2.3交货地点:大连联通瓦房店局、金州局、湾里局、庄河局。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推荐中标候选人及确定中标人原则:
1.4.1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所有投标人中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本项目的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技术得分由高到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1.4.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1.4.3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总价53.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应包括:消防设备生产或销售类。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至今国内消防报警及气体灭火设备采购的同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资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业绩的一律不认可)。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对外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全部消防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唯一的委托销售代理协议。同一品牌投标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出现上述两种情况的,则此品牌投标产品的相关代理商和生产制造商均将被否决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0 其他要求:
2.10.1 投标人在大连市内设有办事处或常设机构(须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标后20天内在大连市内建立办事处或常设机构。
2.10.2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令《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7月26日至2017 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请投标人自行登陆网站进行文件下载;相关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情况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汇款或转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9时30分; 5.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金都饭店东侧)二楼第二会议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电脑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5.2.2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2.3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 5.2.4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编制上传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各项材料须编辑在对应的模块中,未在对应的模块编辑的投标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txzb.miit.gov.cn)及招标代理机构自用平台(http://www.lndzzb.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上述网站发布。
6.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电子招投标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7.2 投标人可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下载电子招标全过程指南,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账号:744231018260004271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修竹街35号
纪检监督电话:0411-8233016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100号(金都饭店东侧)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杨丽君 18524010356(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高志超 13080875178(商务技术事宜)
电 话:024-23593633
传 真:024-22592799
电 子 邮 件 :szjz_sy@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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