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电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显示器、排插等采购
二、项目编号:XDXJ2017-19-wzk-11
三、询价物资详见附件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品牌 | 报价(不含税) |
1 | 打印机 | HP LaserJet Pro M202dw | 台 | 20 | ||
2 | 通信机内存 | DDR2 533 1G | 根 | 5 | 金士顿 | |
3 | 显示器 | 24寸 黑色系 显示器最佳分辨率:1920*1080 背光:LED信号输入:VGA电源插孔:国标品字大尾插头 | 台 | 40 | 飞利浦 | |
4 | 排插 | 单排 8位 5米线 | 个 | 30 | 公牛 | |
5 | U盘 | 32G(3.0) | 个 | 5 | 金士顿 | |
6 | 内存 | DDR800 2G | 根 | 10 | 金士顿 |
注意: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注明参考品牌,仅限于对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四、有关要求
1、交货地点: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
2、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交货
3、开票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5、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五、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能力的经销商。
2、 技术要求详见询价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1、请于2017年7月31日18: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为到段单价(不含税价格,含运杂费)。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密封寄达新乡电务段物资科,快递文件需注明“显示器、排插等公开询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厂家或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的份数: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4、投标文件应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为废标。;
5、报价文件应由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6、报价内容包括报价单原件(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产品授权书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未随报价单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7、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生产厂家(品牌)和质量保证期。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乡市人民路574号新乡电务段物资科
邮编:453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373-2124218
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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