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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17C0099)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品目采购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行政区域大足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6日14:5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6日00:00至2017年08月04日14:21获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大足区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4:5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0:00至2017年08月04日 14:21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至2017年08月08日 10: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见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372695300
采购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72695300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173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43760737 43760810
附件:
附件1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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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17C0099)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7月26日

一、项目号:17C0099

二、项目名称: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7月26日 至 2017年8月4日 14:21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见采购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8月8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8月8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采购文件

八、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17年8月8日 10:00

磋商地点:见采购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1337269530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城镇房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43760737 43760810

代理机构地址:173001

十、附件

大足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设采购.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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