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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303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303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303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4: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1日 15: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沪松公路559号10楼1004会议室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骏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15
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沪松公路5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裕峰;34635628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骏 62791919-115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303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303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7316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骏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闵行区分局

地址:上海市沪松公路559号

联系方式:顾裕峰;346356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骏 62791919-11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会议室会议系统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4)投标人须是所拟主要投标产品货物(数字音频处理器、无线鹅颈话筒、投影机、矩阵)的原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8)本次招标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公开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沪松公路559号10楼100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对本项目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至招标代理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本招标文件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a)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组织机构代码证;
  d)主要投标产品货物(数字音频处理器、无线鹅颈话筒、投影机、矩阵)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证书;
  e)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g)被授权人身份证。
  h)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若投标人未在代理公司备案登记过的,或者备案登记后发生变更且未重新备案登记的,须提供)。
  i)增值税信息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置标书时携带填写完整的增值税信息表)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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