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清鑫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泵房和发电机房及外网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清鑫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宝清县清鑫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消防泵房和发电机房及外网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宝清县青原镇
2.4、建设规模:600立方米矩形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和发电机房及外网管道等
2.5、资金性质:企业自筹
2.5、合同估算价:1275868.1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0 日,总工期 64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至少一项以上的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工程业绩,并出具相应项目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以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3.3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进行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网上登记报名,拟投项目班子人员 :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以及二代身份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以上人员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单项投标工程情况",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 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同时到场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注册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职称证、二代身份证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3)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4)最高人民法院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提供建造师本人需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工程业绩,并出具相应项目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交)工工程还须出具竣(交)工验收报告,以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16)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8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清县清鑫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69-5120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八一宾馆院内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451-57787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