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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品目采购单位甘肃省农牧厅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6日19:1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7日00:00至2017年08月02日23:59获取磋商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甘肃省农牧厅
行政区域甘肃省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6日 19:1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0:00至2017年08月02日 23:59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2日 23:59至2017年08月09日 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0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第二谈判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建国
项目联系电话18793129474
采购单位甘肃省农牧厅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93129474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南幢)1501A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93129474
附件:
附件1甘肃省农牧厅-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0000224333349J-20170725-027594-3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农牧厅的委托,对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HGLZ-2017-23

二、项目名称: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项目

三、磋商内容: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甘肃展厅设计制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预算金额:40万元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3、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近三年内项目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0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00:00—23: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下载。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应商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磋商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磋商人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响应,并依据系统生成的磋商“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保证金,系统会将磋商“登记号”实时发送到磋商人手机。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于2017年8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二谈判室,对迟于时间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六楼第二谈判室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省农牧厅 

联系人:李应龙

联系电话:1391939451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建国  付俊

联系电话:18793129474   15293130081

十、磋商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账  号:6608 0001 2189 8000 20

开户行:甘肃银行兰州市高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400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天庆嘉园1296号

甘肃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931-8276931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提交方式: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填写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电汇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磋商“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磋商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磋商无效。

(4)磋商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磋商保证金办理指南”。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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