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安区教育局第九十六中学等学校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教育局系统 |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8:2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7:55 至 2017年08月01日 17:55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想象国际南区4栋1903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5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全季酒店九楼会议室(裕华店) | ||
| 预算金额 | ¥506.5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三平、辛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98619157 | ||
| 采购单位 | 教育局系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长征街4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59958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0762607 | ||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长安区教育局第九十六中学等学校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600010049
项目联系人:李三平、辛娜
项目联系电话:13398619157
采购人:教育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995808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62607
预算金额:506.5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想象国际南区4栋190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全季酒店九楼会议室(裕华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涵盖所投标段的设备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产品授权书,且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4)外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常驻办公场所证明文件;(5)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6)四标段:须提供生产厂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实验室成套设备及小学科学实验箱产品检测报告原件;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函原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第(6)项中须提供的资格原件等以及相关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5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备注:湘智招字[2017]第0456号
项目名称:长安区教育局第九十六中学等学校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600010049
项目联系人:李三平、辛娜
项目联系电话:13398619157
采购人:教育局系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4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5995808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62607
预算金额:506.57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15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东开发区想象国际南区4栋190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全季酒店九楼会议室(裕华店)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涵盖所投标段的设备内容;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产品授权书,且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授权,则仅接受该厂商的投标,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4)外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常驻办公场所证明文件;(5)投标人只可针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6)四标段:须提供生产厂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实验室成套设备及小学科学实验箱产品检测报告原件;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函原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第(6)项中须提供的资格原件等以及相关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5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备注:湘智招字[2017]第04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