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水利工程总承包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 | ||
| 行政区域 | 八步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6日 18:1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9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公开开标 | ||
| 预算金额 | ¥818.29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7438755 | ||
| 采购单位 | 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站长0774-78863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工13737438755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doc | ||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贺水招标备案[2017] 2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137374387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
联系方式:唐站长0774-78863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1373743875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包括: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古城镇莫家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木榔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朝东镇黄沙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石家乡黄竹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城北镇石狮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以富水利水〔2017〕5、6、7、8、9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贺州市财政局以贺财农〔2016〕100号文下达了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贺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贺水招标备案[2017] 2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富阳镇、朝东镇、城北镇、石家乡等。
建设规模: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造山塘5座,堰坝5座,灌溉渠系工程约24.507km。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3月8日,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数)。
招标内容: 富川瑶族自治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为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古城镇莫家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木榔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朝东镇黄沙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石家乡黄竹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广西贺州市富川县城北镇石狮村精准扶贫村节水灌溉工程,5个项目的灌溉渠系工程、山塘改造、堰坝等施工招标(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R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500万以上小型农田水利或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
3.6.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8月7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
发售人负责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联系电话:0774-5268001。
发售方法:
(1)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安全管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拟投入本项目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⑧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⑩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104380529219516503
开户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7年8月14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6.3其他约定:
2016年7月25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8月29日9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
地 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凰路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唐站长
电 话:0774-7886358
传 真:0774-78930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3号新兴大厦A座18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梁工
电 话:13737438755
传 真: 0774-5133888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500万以上小型农田水利或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提供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3.6.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3.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18.2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建集团4楼)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