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车辆段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公开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LZB-其它-1707-05
1. 谈判采购条件
本谈判项目江岸车辆段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项目已由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批准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说明:江岸车辆段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2.2招标内容及交货期:详见谈判采购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邀请厂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其它的资格条件详见谈判采购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whrailway.cn:7001/index.jsp)网上发布公告,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武汉铁路局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购买人身份证及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027-51171545或发扫描件至电子邮箱:whjacldclk@163.com。发送成功后,请与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投标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网汇)至下述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和现金方式发售。
单位名称: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
帐号:3202 0011 0920 0029 834 - 1003
开户银行:工行车站路支行
行号:821298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谈判采购附表,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谈判文件的疑问,需在2017年8月3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whjacldclk@163.com)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2017年8月3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按时上网查阅下载,招标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4.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黑名单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9:00至10:0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10:00,地点为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材料科(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whrailway.cn:7001/index.jsp)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中标人须开据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2本项目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价,即经评审的最低含税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3对于用户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用户电话、传真故障报告后,1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7.4维修维保项目中某项单价严重超出事实的,可作为废标条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1号
邮编:430301
联系人:雷工
电话:027-51171545
传真:027-51171545
电子邮件:whjacldclk@163.com
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
2017年7月26日
谈判采购附表
序号 |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设置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标书售价 (元/每套) |
1 | J-001(江岸车辆段武汉地区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 江岸车辆段武汉地区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 非标 | 项 | 1 |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③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武汉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④投标人须有叉车维修资质,提供近三年维修业绩证明(合同或用户报告3例)。 | 按合同要求执行 | 江岸车辆段指定地点 | 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费 |
2 | J-002(江岸车辆段平东地区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 江岸车辆段平东地区2017年8-12月厂内机动车委外修 | 非标 | 项 | 1 | ①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③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武汉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④投标人须有叉车维修资质,提供近三年维修业绩证明(合同或用户报告3例)。 | 按合同要求执行 | 江岸车辆段指定地点 | 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费 |
附表1
武汉铁路局江岸车辆段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营业执照编号 | 税务登记证号 | |||||
企业注册资金 | 电子邮箱 | |||||
企业经营范围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申请投标项目 (投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件号 | ||||||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 ||||||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
其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