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 ||
| 行政区域 | 白云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 15:1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1707-32121-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835-1701336N4661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 3.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保洁面积 承包期限2年最高限价 备 注 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主干道环卫保洁项目 80950.9平方米 350万/年 (两年合计700万元) 保洁面积包括人行道、建筑物退缩带、天桥、绿化带和广州大道北、京溪路、怡新路和沙太路的马路左右侧石外1米范围。 注: 1)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的原件,或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6.投标人须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购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及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并请注明事由:N466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传真至我司:020-87284598; 3)将上述现场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邮费由潜在投标人支付)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8日 至 2017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4922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3 |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 (三)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京溪街道办事处 | 地址:白云区京溪路20号四楼 |
| 联系人:郑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49221 |
| 传真:020-87249221 | 邮编:510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