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科技综合楼周边环境治理(一期)项目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农学院 | ||
| 行政区域 | 昌平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7日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3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中建二局通州写字楼419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2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以大屏幕显示为准) | ||
| 预算金额 | ¥196.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56193749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农学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老师 8079503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中建二局通州写字楼419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兴 56193749 | ||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农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科技综合楼周边环境治理(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科技综合楼周边环境治理(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兴
项目联系电话:561937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农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7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807950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兴 5619374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建二局通州写字楼4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科技综合楼周边环境治理(一期)项目
2.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3.本项目投资额:196.5万元
4.建设地点:北京农学院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建二局通州写字楼419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会议室(具体会议室以大屏幕显示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在北京市通州区中建二局通州写字楼419室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本;
(7)拟派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9)外地进京企业另携带进京备案证书;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近3年(2014年7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11)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企业不存在串标围标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审查后归还,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资质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