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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7日18:0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7日15:45至2017年08月11日17:4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7日 18: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15:45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4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4: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预算金额¥10.6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采购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松 8709779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玉凤 0591-87554016
附件:
附件1[3500]CCZB[GK]2017043 招标文件7.25.doc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财政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项目编号:[3500]CCZB[GK]2017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玉凤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陈松 870977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玉凤 0591-875540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政法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 “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国家强制认证3C的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含以下材料1、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格式),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至少包含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及其与投标公司的劳动合同或学历或职称等证明材料。)。 (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10)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代表投标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售价:电子标书自行下载0元,若需要纸质文件可向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标书50元。开标当天须携带CA到场解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7日 15:45 至 2017年08月11日 17: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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