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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田乡慈张村水库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慈张村村民委员会 定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万田乡慈张村水库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的承包商。

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慈张村村民委员会 定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万田乡慈张村水库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柯城区万田乡慈张村,工程内容为大坝加固,溢洪道、输水建筑物施工,塘内清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 120 日历天。项目审定预算价为 833206 元(含暂列金30000元),最高限价为: (审定预算价- 暂列金)×92% + 暂列金 即 768949 元 (含暂列金30000元)。投标报价在 768949 元(含)以下 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 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85%+暂列金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 658107元 (含暂列金30000元) (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 最低价法 。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 (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抽取,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投标人需在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于开标当天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签到。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登陆后查看))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15000 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 日 15:00 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文件规定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3)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

1、以合同价为基数,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在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30%的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不含预留金)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审计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后并有关竣工备案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以审计报告为准),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保修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备注:工程价款结算须经审计机关确认,审计结果做为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实施,否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附: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盖章)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慈张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平 电话: 3032858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7 月 27 日

附1、

报 价 函

致: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政府、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慈张村村民委员会(发包人名称)

经研究 万田乡慈张村水库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3、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 (项目名称) 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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